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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9     来源: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核心提示: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各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质量认证体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各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78号)关于加强检验检测认证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市场监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的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治理等方面部署,统筹各种监管手段,加强和完善对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安全底线,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地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梳理分析本区域内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
 
1.生产领域。以电动自行车、货车、消防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农机产品、电线电缆、安全玻璃等为重点,对获证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是否存在认证证书撤销、注销或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是否正确使用CCC标志;获得认证,但符合性和一致性存在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
 
2.流通领域。以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货车、消防产品、儿童用品、家用燃气器具、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等为重点,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产品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产品实际铭牌或标示上所列商标、制造商、生产厂、生产厂地址、型号规格等信息,是否与提供的认证证书相一致等。
 
3.开展CCC认证自我声明信息核查工作。各地市场监管局通过“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对本辖区内低压电器生产企业报送的自我声明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全年至少核查10%,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自我声明信息报送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自我声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CCC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重点抽查儿童用品、小家电、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获证产品,严格抽查后处理和认证质量追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委托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流通领域对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电水壶CCC产品进行有效性抽查,计划抽查样品数量各为10批次、10批次、20批次。
 
5.对CCC免办产品开展检查。重点关注编造虚假材料骗取《CCC免办证明》,以及获得《CCC免办证明》后,产品是否按照原申报用途使用;是否建立《CCC免办进口产品管理台账》确保产品流向可追溯等。
 
(二)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
 
1.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各地市场监管局采取现场查验的方式进行检查,每个获证组织现场查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上报“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对发现的认证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区局。
 
2.自愿性认证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认证风险高和社会关注度高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机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绿色食品、环境标志产品、节水产品、“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等。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未按规定实施监督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远程审核不规范等行为。
 
(三)认证活动见证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认证活动进行见证检查,见证检查可通过“认证行政监管系统”—“认证活动”—“认证活动现场检查”模块获取各认证机构的审核计划等相关信息,全年对辖区内认证活动见证检查不少于20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认证行政监管系统”—“认证活动”—“认证活动现场检查结果上报”。重点关注认证活动是否在批准证书范围内;到现场的审核人员与审核计划中填报人员是否一致;审核计划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审核组在现场开展审核活动的过程是否合规,是否有遗漏删减程序的情况。
 
(四)认证机构自查
 
辖区认证机构以及分支机构(分公司)重点对认证机构合法合规、认证人员职业操守、获证组织“两张皮”现象、机构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自查,深入排查认证质量风险,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并形成自查报告(见附件1)于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五)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1.开展资质认定自查。各地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自治区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见附件2)的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同时督促辖区检验检测机构定期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各检验检测机构需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编号。
 
2.开展检验检测行业“铁拳”行动。紧盯高风险安全领域继续加大行业整治力度,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环境监测、碳排放核查、机动车、食品、粮食、建材、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出厂检验)、视光产品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的,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违法行为。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围绕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机动车、环境监测、食品、建材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未覆盖检查的部分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超资质出报告、不检测出报告、篡改数据、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划检查70家机构,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15家、机动车检验领域15家、食品检验领域15家、建材检验检测领域15家、其他检验检测领域10家。
 
4.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各地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动员机构积极参与并自愿签订《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严守行业底线,提升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确保2023年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提升服务能力。结合助企纾困相关措施,各地市场监管局开展“大调研、送技术、规行为”帮扶活动,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深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展开调研,帮助机构诊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指导帮扶,规范机构检验检测认证行为。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地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对辖区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企业)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宴请。
 
(四)严肃问题查处。各地市场监管局对发现违法违规的检验检测认证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存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检测活动、虚假认证、出具不实和虚假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开。对发现管理性、技术性问题的机构或企业要责令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后续跟踪监督落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市场监管局应于10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及时汇总分析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本地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大调研、送技术、规行为”帮扶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和2023年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马登财  潘新东
 
联系电话:0991-2817206(兼传真)
 
邮箱:xjscjdglj_rjc@xjaic.gov.cn
 
 
附件1:认证机构自查报告要求
 
附件2:2023年度自治区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
 
附件3:开展“大调研、送技术、规行为”帮扶活动统计表
 
附件4:2023年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认证机构自查报告要求.doc
  
附件2:2023年度自治区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doc
   附件3:开展“大调研、送技术、规行为”帮扶活动统计表.doc
   附件4:2023年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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