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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12-14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局拟在食品、生态环境、建材、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能力验证需求
 
请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辖区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需要,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省局反馈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见附件1)。
 
二、征集能力验证项目
 
请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等实际需求,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省局报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2)。
 
报送要求如下:
 
(一)报送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从事相关领域的检测、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工作5年及以上。
 
(二)报送单位应建立和运行能力验证管理体系,具有所报项目相关领域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相关检验检测标准。
 
(三)报送项目应具有代表性,能够有效反映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对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四)报送的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满足能力验证要求。
 
(五)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代表性,预计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
 
(六)为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近两年我局已经组织过的能力验证项目请勿重复报送(见附表3)。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认证监管处 李伟,联系电话:029-86138400,邮箱:2283377642@qq.com。
 
附件:   附件1: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表.docx
 
   附件2: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报送表.docx
 
   附件3:近两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能力验证项目汇总表.docx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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