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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12-14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核心提示:各申报单位: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黑市监函〔2023〕59号)精神,现将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制修订范围(一)制定范
 各申报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黑市监函〔2023〕59号)精神,现将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一)制定范围。应满足我省地方自然条件等特殊技术要求,现没有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标准,而又需在全省范围内协调统一的农业技术规程或管理规范,可提出立项申请。
 
(二)修订范围。根据全省农业发展实际,不适应我省农业发展,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应需进行修订的农业地方标准,可提出修订申请。
 
二、制修订重点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现代农业部署安排,探索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着重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粮食综合产能、畜禽饲养管理、水产健康养殖、智能设施农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制修订地方标准,重点支持涉及粮食增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推进乡村振兴及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慧农业发展、种质资源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质提升等方面农业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拟制修订的农业地方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项目内容若涉及其他行业,应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一致后再申报。
 
(二)申报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同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确保不存在标准相互交叉、内容重复等问题。
 
(三)请各申报单位务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单位文件、标准项目汇总表、标准项目建议书(加盖公章)和拟立项地方标准草案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带电子版)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逾期不报视为无项目。
 
联系人:高倩儒
 
电  话:0451-82637699、18945209203;
 
邮  箱:hljnjcgz@163.com;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401室。
 
附件:1.2024年黑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2.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6日
   关于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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