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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把脉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

日期:2022-05-09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4月29日,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普办”)召开《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评审会,邀请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华中农业大学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陈诗军及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相关厅局领导出席会议。
      4月29日,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普办”)召开《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评审会,邀请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华中农业大学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陈诗军及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相关厅局领导出席会议。

省三普办根据国务院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省级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了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目标任务、普查对象与内容、准备工作、年度安排等,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校核、成果汇交汇总等内容。

评审组听取了实施方案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评审组一致认为,《实施方案》符合国家三普工作要求,贴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内容全面、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工作进度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能满足高质量完成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工作需要。

陈诗军对专家们的到来和对《实施方案》给予的高度评价表示感谢。他指出,《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工作内容,规定了三普工作的进度要求,是全省三普工作的指南。他强调,方案编制单位要尽快按照专家组的建议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落实,为全省开展土壤普查工作提供依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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