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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07-01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2〕47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证书的有效性,省局决定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2〕47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证书的有效性,省局决定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任务

根据总局对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统一部署,省局采取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方式安排和落实。

(一)省级重点检查。在总局统一抽取的300张认证证书中,选取60张证书由省局直接组织重点检查,各市州局配合。检查人员从“省局认证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随机匹配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二)市州级自主检查。在总局抽取的300张认证证书中,市州局承担其余240张证书的检查,需查验的获证组织已通过“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下发。各市州局应根据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在统一抽取的任务以外开展认证监督检查的,应加强与省局沟通,避免重复检查。

各市州局从本地区认证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技术力量不足及重点检查领域,省局将结合实际协调相关专家予以支持。检查完成后,各市州局需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省局将统一部署后处理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重点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方式。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伪造认证档案、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未作认证决定即颁发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实施监督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远程审核不规范、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

三、检查时间、经费安排

各市州局要迅速制定本地区的检查方案,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检查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中录入检查结果,并上报省局,省局将在全省检查完成后统一公示检查结果。

本次省级重点检查及协调支持的专家所需费用,按相关财政规定执行,根据招投标结果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开展实施。市州级自主检查所需经费由各市州局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省局将适时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切实提高检查工作有效性。

(二)加强后处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局要落实省局统一公开通报的后处理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督促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需要立案处罚的,及时与执法部门做好衔接,跟踪立案处罚的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加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增强双随机检查工作的质效。

(三)依法规范检查。各市州局要认真对照《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认证监管职责,严格依法实施。检查工作要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检查行为。现场检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实施办法,不得收取被检查组织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市州局检查结果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中填报要及时。检查的总体情况、后处理及立案处罚情况要建立清单,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报送省局认检处。

联系人:冯鳌章、杨玉洁,027-8870188959370521。

邮箱:22302470@qq.com。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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