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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验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6-29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核心提示: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验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10:57:07 来源:认证认可检测处 访问量:138次 作者:认证认可检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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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618

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验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17号),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为确保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十四五”时期贵州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按照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核心,着力深化改革,坚持专业化的发展要求,以提升从业机构及人员能力为根本,着力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发展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检验检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检验检测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检验检测服务业的需求

三、组织实施

(一)计划项目

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共6项。其中,涉及食品农产品安全2项、生态环境监测2项、建材质量2项(相关项目和承担单位信息见附件1)。

(二)参加对象

取得我省各级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能力验证计划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见附件2、附件3),应当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

不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

(三)能力验证费用

按要求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初测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承担;自愿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需参加补测的机构,需向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

(四)时间进度

1.前期准备阶段:6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的选定,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和审定,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2.项目实施阶段:7月底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参加机构的报名工作。8月底前,完成样品发放、检测、数据结果报送和能力评定工作。

3.结果报送阶段:9月底前,项目承担单位报送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的机构名单、统计数据及评价结果,并完成能力验证项目总结验收及报告的编写工作。

4.总结通报阶段:10月底前,完成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的结果通报工作。

四、实施要求

(一)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本次能力验证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对在能力验证过程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调查处理。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实施。

(四)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只做一次验证检测,初测结果即为验证最终结果。

(五)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主动联系相应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及时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并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

五、结果利用和处理

(一)省市场监管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能力验证结果,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参加者,2年内可以免于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鼓励各有关方面利用能力验证的结果,优先推荐或者选择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机构承担政府委托、授权或者指定的检验检测任务。

()对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承担单位

具体项目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见附1

(二)省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吴春宣   0851-86505070

E-mail:363714816@qq.com

    附件:

 

     1.2021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表

2.食品农产品检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验证项目参加机构名单

3.建工建材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参加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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