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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2-01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农产品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0至11月,我厅按照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16名专家分组对20家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市级2家、县级12家、第三方6家)开展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农产品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0至11月,我厅按照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16名专家分组对20家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市级2家、县级12家、第三方6家)开展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飞行检查以了解农产品检测机构运行状况、设施环境、质量管理、检测工作、记录和报告为主要内容,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人员座谈、调阅档案资料等形式,检查了20家农产品检测机构实验室的设施设备、管理运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管理、三废处理等内容,调阅了仪器设备及人员档案、质量管理评审材料、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约计400余份、发现主要问题128条。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与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示。
 
总体评价。大部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责任和开展检测活动,在检测人员配备、仪器设备管理、环境设施条件、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基本满足开展授权能力范围内检测工作需要和机构管理相关要求,未发现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和超出规定的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但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复评审、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等一般性违规问题及一些普遍性问题。
 
经现场检查和分析研判,永兴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2家机构运行管理较为规范,综合评定为优秀;湘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古丈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文谱检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运行较为规范,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加以改进,综合评定为良好;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株洲市渌口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桃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冷水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邵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沅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会同县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综合评定为合格;株洲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赫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永州市零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因机构改革撤销,上述3家机构均未开展检测工作,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按程序注销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基层检测能力下降。部分市县级机构由于机构调整或划转,原有机构不复存在,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流失较多,尤其是个别县级检测机构,实际在岗人数不足3人,从事定量检测的人员只有1人,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正常运转。
 
(二)质量评审不规范。对内审与管理评审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存在内容和部分记录要素不全、档案资料缺失、内审工作人员无内审员证、整改措施不具体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三)标准查新不及时。未及时开展标准查新工作、查新后无技术负责人确认和变更记录。
 
(四)设备管理有欠缺。存在仪器设备管理状态标识缺失、校准后未进行有效性确认、使用记录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五)样品管理欠规范。抽样单信息不全,样品名称填写不规范,样品状态标识、唯一性编号、样品流转记录和处理记录有缺失、样品贮存条件不符合标准、样品与标准溶液混合存放等问题。
 
(六)记录报告信息不全。在样品检测、抽样、仪器设备操作、结果计算、修改等多个环节普遍存在信息不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样品任务单没有明确检测方法,抽样单缺少抽样基数、样品来源等重要信息,原始图谱无检测人员签字,原始记录缺三级审核签字,质谱图未体现离子丰度比信息,更改时未签名和标注日期,检验检测报告中结果信息不全,结论用语未按《程序文件》规定的要求,检验报告用章错误和漏用等。
 
(七)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设施缺失,高压气瓶未固定,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有机试剂和无机未分类分区存放、管理不规范,废液收集没有区分存放和没有标明有效成分等问题。
 
三、要求
 
(一)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要求。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贯穿到管理全过程,突出易制毒和易燃易爆品、有机试剂和无机试剂、废渣废液管理等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针对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实验室人员、设备、环境安全。
 
(二)认真迅速整改,规范机构管理。对于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材料需经检查组长确认后归档备查,并于12月20日前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检测机构要举一反三,针对飞行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对照检查,作为规范检测工作的重要手段,持续优化管理,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机构考核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三)加强学习宣贯,提升检测能力。各检测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合规意识,深入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和管理体系文件的宣贯力度,加强技术标准培训,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可靠、准确,不断提升我省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能力水平。
 
联系人:杨韶红,13687380849,邮箱:hnncpzjc@163.com。
 
 
   附件:飞行检查问题一览表.docx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标签: 农产品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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