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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22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水中氟化物的测定”的通知

日期:2022-04-18     来源:中国水科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    
核心提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19号)要求,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承担“水中氟化物的测定”(项目编号:CNCA-22-07)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19号)要求,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承担“水中氟化物的测定”(项目编号:CNCA-22-07)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由市场监管总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水中氟化物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对于具有多个场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主场所属于应当参加机构,分场所属于自愿参加机构)。因故不能参加的,须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书面说明。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已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

二、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一)检测项目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检测项目为水中氟化物的测定。

(二)检测方法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不限定检测方法,建议使用离子色谱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和分光光度法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填写清晰、完整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项目承担单位。

四、费用

应当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免收能力验证费。

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600元。请需要支付费用的机构务必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请备注“能力验证”(若个人汇款,请在备注处同时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普通电子发票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专用纸质发票将随测试样品一同寄出。

收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0200001409014424656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能力验证计划预计6月下旬发放能力验证样品,请各参加机构做好相关准备。

(二)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和处理等相关要求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霖 电话:010-68781891

              吴艳春 电话:010-68781891

              万晓红 电话:010-6878189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科技园201室

邮编:100038

传真:010-68781883

工作QQ:2158741842

微信公众号:2022年能力验证水中氟化物的测定

电子邮箱:2158741842@qq.com

网 址:http://www.waterenv.iwhr.com

附件1:《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报名表》(CNCA-22-07).docx
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邀请参加2022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水中氟化物的测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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