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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京津冀三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8-18     来源:烟台联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核心提示:为验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

为验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一)食品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乳粉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二)生态环境领域能力验证项目。土壤中砷的测定。

二、参加对象

由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本《通知》能力验证项目(参数)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报名参加。

三、能力验证承办单位

本次京津冀能力验证项目承办单位为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联系人:王虎,联系电话:0311-66030647、13731463000,电子邮箱:752822800@qq.com。

四、能力验证费用

参加京津冀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免交初测能力验证费用,其中北京、天津市能力验证相关费用由北京、天津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拨付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河北省能力验证相关费用由河北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拨付河北省认证认可协会。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能力验证活动的组织协调。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并于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将各地的报名信息发送至能力验证承办单位(报名表见附件1、2)。

(二)项目承办单位负责能力验证活动的具体实施。高度重视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障能力验证项目按时可靠实施。要遵循方法科学、技术可靠、安排合理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能力验证实施方案,确保方案按时执行到位,于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能力验证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能力验证分析报告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加。要按照项目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如实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初测结果可疑或离群的,应整改后报名参加补测。对具备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以及在能力验证活动中违规的或补测结果仍不合格的单位,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能力验证结果的运用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能力验证活动完成后公布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结果,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处理运用。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在2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时可以免予该项目的现场试验,该项目参数按现场考核通过处理。鼓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优先选择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七、京津冀三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

联系人:吕剑飞,联系电话:0311-67565195,电子邮箱:hbscjgrkc@163.com。

(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13910861253,电子邮箱:lixin@scjgj.beijing.gov.cn。

(三)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人

联系人:沈宇,联系电话:022-27182047,电子邮箱: scjgrpc@tj.gov.cn。

 

附件:

   1.乳粉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检测机构报名表.doc

   2.土壤中砷测定检验检测机构报名表.doc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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