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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2-05-24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类型、数量

本次仅筛选检测实验室(含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的检测实验室、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的检测实验室),数量不超过20家,已进入农业农村部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5月26日17:00前,拟申报单位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2),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交申请(含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联系人信息与实验室材料同步报送。

(二)2022年5月31日前,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检测实验室进行文件资料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初步筛选结果及时报送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检验检测机构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申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 梁涛 管军伟

联系电话:023–86868972 023–86866062

电子邮箱:gengdizljg@sina.com

   附件∶1.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pdf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doc

  3.关于报送电子版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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