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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洋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通告

日期:2021-05-21     来源: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核心提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5月10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能力验证工作。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5月10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能力验证工作。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计划项目

  共5项,分别为:

  1.土壤中六价铬的测定,项目编号:ZRZY-2021-1;

  2.水中六价铬的测定,项目编号:ZRZY-2021-2;

  3.海水中铜的测定,项目编号:ZRZY-2021-3;

  4.海水中锌的测定,项目编号:ZRZY-2021-4;

  5.海水中pH值的测定,项目编号:ZRZY-2021-5。

  二、项目分工

  1.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负责海水中铜的测定、海水中锌的测定和海水中pH值的测定等3个计划项目,具体工作由国家计量认证海洋评审组办公室承担。

  2.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负责土壤中六价铬的测定、水中六价铬的测定等2个计划项目,具体工作由国家计量认证国土资源评审组办公室承担。

  三、参加对象

  1.应当参加

  纳入海洋评审组和国土评审组管理且具备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2.自愿参加

  应当参加对象以外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不具备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鼓励社会化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

  四、报名时间

  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

  2021年自然资源能力验证通知、实施方案、报名申请等各类工作用表等请下载活动介绍下方压缩文件。

  五、样品发放

  2021年7月10日前,由海洋评审组办公室统一向各参加机构随机发放,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

  六、注意事项

  1.2021年自然资源能力验证不进行补测。

  2.参加机构登录进入报名界面,填写报名信息时,标“*”内容为必填信息,非必填信息请按照提示填写。

  3.已报名机构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按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七、联系方式

  1.报名系统使用

  海洋评审组办公室: 徐  然   022-27531229

  2.能力验证工作

     海洋评审组办公室: 于惠莉   022-27539538

       国土评审组办公室: 赵文博   010-68993458

   

附件:1.能力验证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说明

        2.能力验证工作通知和实施方案及各类工作用表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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